1.参评对象:在册学生社团,包括校级社团和系部级社团,社团成立6个月以上。
2.参评条件:以服务同学为出发点,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整体利益,接受上级组织指导,章程完备,活动组织得力、富于特色,有较强的影响力,为促进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社团。上学期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2次。
1.参评对象:在册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包括各校级、系部级学生社团干部(不包括学生会干部)。
2.参评条件: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社团工作,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社团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上学期策划组织社团活动1次及以上,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期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学期内未有违反学校及社团组织规定,在各方面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社团干部。
2、参评条件: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与社团各项活动,上学期至少参加2次社团开展的活动,学习认真,学期内未有违反学校及社团组织规定。
1、各所属管理部门申报优秀学生社团比例不超过本部门符合参评条件社团总数的20%,申报材料为上学期组织开展的活动计划、总结等详实材料;
2、优秀社团干部申报数量不超过本部门符合参评条件总数的40%,不符合优秀社团干部要求的可申报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3、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数量不超过本部门符合参评条件总数的10%;
4、各类申报材料包括:800字以内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汇总名单(包括电子稿)一式一份以及与活动相关照片等;
5、请各系部团总支、学生社团认真审核,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校团委审批,并将电子稿发团委信箱shibaoji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