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申请入党的同志通过填写《入党志愿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心愿和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同时《入党志愿书》也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党组织根据《入党志愿书》中的各个项目,较全面地了解申请入党同志的情况。《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同志在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中的一个书面材料,它记载了一个党员入党的严格手续,入党后成为党员的必不可少的档案材料。所以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严肃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写。
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入党申请人应按照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要用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填写“入党志愿”一栏时,应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实事求是地写出思想发展和变化过程。为什么要入党,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内容。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填写”本人经历”一栏时,应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入团时间、单位应填在“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栏里。
“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朋友等。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填写日期。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
称谓:一般为“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第二行顶格书写。
1.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以及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并向党组织请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应该写得全面、具体、详细。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问题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其次,写明自已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再次,对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来。尤其是延长预备期的,要重点说明延长期间的缺点问题,改正情况。
3.写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应该针对自己的缺点来写、最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4.如果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党组织讲明的,或在预备期发生了什么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应写清楚。
结尾: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1.转正申请书要适时写出,交给党组织太早、太晚都不行,一般在转正到期前一两周为好。
2.转正申请书不能过分简单、概括,要体现思想进步的连续性。既要与预备期思想相联系,也要与申请入党过程、思想变化相联系,注意思想的深度。
3.延长预备期后提出转正申请,在写转正申请书前还需要与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正式谈话,征求意见。
要求入党的同志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这是培养自己的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的有效途径。最好能够根据学习情况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为了便于党组织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人员的思想状况,提倡写书面思想汇报,当然,也可以进行口头汇报。
即汇报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写思想汇报,是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情况。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对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的学习有所收获,便可以通过思想汇报的形式,将学习体会、思想认识上新的提高及存在的认识不清的问题向党组织说明;如果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看法,可以在思想汇报中表明自己的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如果参加了重要的活动或学习了某些重要文章,可以把自己受到的教育写给党组织;如果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时,则要通过学习,提高对事件本质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如果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产生矛盾的问题,可以把自己有哪些想法,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最近的思想情况有所了解,就要把自己的思想状况,有了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提高的打算写清楚,等等。
思想汇报的结尾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一般用“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或“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等作为结束语。
在思想汇报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汇报日期。一般居右书写“汇报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1、思想汇报应是真实思想的流露,最重要的是真实,切忌空话、套话、假话,做表面文章。
2、写思想汇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集中新体会和认识深刻的一、二个方面的问题谈深谈透,不要罗列多个方面的问题泛泛而谈。
3、写思想汇报要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长篇大段地抄录党章、报告、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防止形式主义。
4、写思想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己做一分为二的评价,不仅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而且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暴露缺点和问题。
另外,党组织不能简单地用思想汇报次数的多少衡量一个人是否积极靠进党组织,但是对于要求入党的人来讲,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是加强同党组织联系,增强组织观念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1.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哪些党组织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
(2)中央直辖市(京沪津)的区委组织部。
(3)党中央各部委的机关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政治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解放军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军队的旅。
(6)各铁路局政治部。
(7)中国民航局政治部组织部、局直属机关党委。
3.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4.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实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补转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单位应立即发函给接转单位党组织,通知原介绍信作废。接转单位的党组织在接转关系时,对介绍信应进行认真地审查核对。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5.合同工、临时工党员要不要把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临时工作单位?
合同工、临时工党员,一般不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应开写党员证明信;如果工作时间较长,也可以转移党的组织关系。这样有利于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恢复党籍的同志怎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一般可分三种情况办理:
(1)被恢复党籍的同志仍在原单位的,应让本人参加组织生活,不必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不在本单位的,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单位,出具盖有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公章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送给该同志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3)本人已经死亡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将恢复党籍的决定通知其生前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其家属,不必转移组织关系。
7.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调动工作,其组织关系怎样填写?
一般情况下,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要调动工作,因为原单位党组织和群众对犯错误党员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监督和帮助犯错误的党员改正错误。如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调动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格式填写,但是应将该同志受处分的情况和留党察看的起止时间另行通知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以便继续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8.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这些人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
9.党员证明信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何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可出具党员证明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后,其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人才流动是必然的,部分共产党员参与到人才流动中去,也是自然的。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只要符合人才流动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为这部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