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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督导室网 [发表时间]:2014-04-15 [来源]:教育督导室网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部门:

为总结、展示和推广优秀的教学经验,深入探索适合学生学习的教育教学方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学水平,决定开展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从事五年制高职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评选要求

1.教学设计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写实性记录,具有教学针对性、指导性和借鉴价值。

2.教学设计符合职业教育规律,体现课改理念,注重选择学生有效学习方式,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3.参评的教学设计必须是相对完整的理论或实践教学内容,授课时数为2—8课时。

4.教学设计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教学内容分析、学生情况分析、教学目标设计、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设计、学生学习效果评价设计、教学反思。

三、评选方法

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系部初评推荐,第二阶段为学校集中评选。

1.系部初评推荐。各系部参考学校规定的评选标准,结合本系部的实际情况对申报教师的教学设计进行初评,并原则上按系部专兼职教师人数20%的比例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2.学校集中评选。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选小组,依据公正、公平原则对系部推荐的教学设计进行评选。

学校将从评选出的优秀教学设计中择优推荐至联合院参加评比。

四、评选时间

1.2014年5月15日之前,各系部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2.2014年5月15日下午4:30之前,各系部统一将推荐的教学设计纸质稿(用A4纸打印)报送至教育督导室,电子稿统一用word格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教育督导室邮箱(dds@xzmvc.net.cn),逾期不予参评。

3.5月30日之前,学校评选出优秀教学设计。

五、表彰奖励

学校组织专家担任评委,依据公正、公平原则对参评的教学设计进行认真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其他事项

1.参评作品必须属于原创;

2.在联合院第一次教学设计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教育督导室、教务处、工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