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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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评选标准

考 察 项 目

评 选 标 准

领衔人

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教学成果丰富并形成了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学生欢迎,同行认可;

2.本校名师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业执业资格,专业(学科)拓展或研发(科研)能力强;外聘名师具有非教师系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业执业资格,在本校从事教学3年以上,深入教学、实训第一线,周课时数不少于4节;

3.具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室运行和成员发展良好。

知名度

(影响力)

4.江苏省人民教育家,或江苏省“333”培养对象,或省特级教师,或省辖市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或省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负责人,或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研修班学员,或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5.主持本专业(学科)的教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成效显著,在教学成果奖评比、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以上奖项;或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发明创造有重要影响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作出杰出贡献。

成员构成

数量结构

6.成员(不含领衔人)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不多于12人;知识、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硕士及以上学历不低于20%,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50%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40%

7.专兼结合,有来自行业、企业和外校的成员,外聘教师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

能力素养

8.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勤于学习,锐意改革,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自我发展愿望和改革创新意识,具备信息化教学设计或教育管理能力;

9.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行业执业资格;专业(学科)基础厚实,有较强的教(科)研或技术研发能力;

10.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能手、技术能手、区县级教学新秀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为区县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成员。

运行管理

规划目标

11.有工作室建设三年或五年规划,与学校事业发展方向吻合,定位合理,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12.分期建设目标明确,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明确的主题活动,有总结、有考核,建设成效显著;

13.有工作周期内成员个人发展规划,阶段目标明确,分步实施扎实有效。

制度建设

14.建有本工作室工作、考核制度,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奖惩分明,经费使用规范并发挥良好效能;

15.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工作室人才培养、项目研究、信息服务、技术改革、成果推广等积极作用。

平台建设

16.建有链接校园网站的名师工作室专栏、名师微博,微信,QQ群等,动态反映建设成果,方便专业交流;网站栏目清晰、内容丰富、成果分享、更新及时。

效能发挥

专业(学科)与课程建设

17.专业课名师工作室所在专业(学科)为省级品牌或特色专业;跟踪产业发展趋势或行业动态,设置、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校企合作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设计和实施。近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课程建设任务,其中专业教师还需负责专业建设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

18.公共基础课和其他类名师工作室,着力于学生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培养,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或进行有关教育活动课程的开发与研究,有系统化成果,获得教育、教学方面省级奖项(社会组织奖项除外),并在区域内得到广泛运用。

教学改革

19.建立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课程标准,注重学生核心素养、职业精神、职业能力培养,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推行“工学结合”,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理实一体化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质量高。

20.注重因材施教,积极实施分层教学、学分制、导师制等,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和拔尖学生特殊培养制度;

21.近三年,除领衔人外,其他成员均主持或参与至少1项市级以上教学研究或改革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运用并有效改进教学实践;指导学生或亲自参加各类大赛、教学成果或示范课评比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奖项,人均1个(次)以上;或开设选修课程、辅导社团活动、开展心理咨询等,拓宽学生知识,培养关键能力。

资源建设

22.加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研究,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形成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课程,吸收课题研究、技术研发、技能大赛等创新成果开发校本教材,有1本及以上教材列入省级以上规划教材;

23.工作室成员自主创新高质量的课程与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或技术研发成果,人均不低于1篇(个)/年,形成工作室明确的教科研方向或主题。

团队发展

24.开展“青蓝工程”,60%的工作室成员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签订有培养责任书,并能经常进行沟通交流或集中学习,有主题、有记录;成员每人每年阅读至少2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有相应的读书笔记、体会或论文发表;成员相互听课评课并有记录;

25.近三年内,20%以上成员获得更高级别的骨干教师、教学新秀、技术能手、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26.外聘教师在学校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科研、教学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或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上取得明显成效,年均为学校、企业培养10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受到广泛好评。

社会服务

27.广泛开展社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或承担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主题沙龙等,社会声誉良好,年服务(培训)不少于300人次;

28.专业课教师近三年内至少完成1项技术技能革新、发明创造等,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公共基础课及其他教师近三年内至少完成1项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面创新项目,产生良好的育人效益或社会效益。

保障机制

组织保障

29.学校建有相应管理机构并积极履行管理职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明确的推进计划、制度、措施,政策落实到位。


条件保障

30.拥有相对独立、规范标准的专用区域空间,原则上面积不少于30㎡,具有自身学科、专业或课程特点和文化特色,并设有统一醒目的标志标识;

31.配备办公、会议等公共设备设施及与本工作室功能匹配的其他专用设备设施,有情报资料收集、调研、统计及利用的软件工具和情报库,实现信息化办公;

32.专业(学科)相关图书不少于50种并有计划地逐年增加,每年新购相关图书人均3册以上;订阅专业期刊3种以上,图书资料使用率较高。

经费保障

33.有一般性经费预算和决算,人均不低于3000/年;

34.有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产学研开发、专业和课程建设、专项培训等。

特色创新


35.工作室建设、发展理念和管理水平先进,有效促进学校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等创新,形成了比较鲜明的教学主张,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推广价值。